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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人敢撞飆車族了...

沒關係 反正都是飆仔 汽車、機車、腳踏車 誰砍誰都ok啦
CrazyShark wrote:
台灣就是刑責太輕,飆...(恕刪)


我覺得已公共危險罪直接把車扣起來比較實際...3個月在發還

法律修一下就可以了...看你有幾台車可以飆
nik1491 wrote:
沒關係 反正都是飆仔...(恕刪)


樓上說到我的心坎裡了 我也是這麼想.....全死光算了.........
最好先讓汽車把這些機車飆仔全掃一遍...壓成人肉泥....然後自己再開去撞牆自爆........

一群廢物....

不過....那些啥也不敢做的警察也是挺廢的.....
前後行車記錄器+漆彈槍或bb槍不知道夠不夠應付這樣的場面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我給那位開車的打...100分

這邊的所有人
就算自己不是飆仔

開車被一票機車拿傢伙威脅

我想為了保障生命安全,應該有絕大多數的
會選擇把對方撞下去

是我就會這樣做
反正不是他被撞死就是我被打死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discoby wrote:
樓上說到我的心坎裡了 我也是這麼想.....全死光算了.........
最好先讓汽車把這些機車飆仔全掃一遍...壓成人肉泥....然後自己再開去撞牆自爆........

一群廢物....

不過....那些啥也不敢做的警察也是挺廢的.....(恕刪)


有槍不用用v8

換個角度想如果當時把這些飆仔抓起來,讓他們冷靜一下,或許就不會死人

養個小孩長大不容易,居然給我飆車還被人撞死,他父母會很傷心吧

discoby wrote:
不過....那些啥也不敢做的警察也是挺廢的.....


這裡面最孬的小配角兼攝影師。
什麼拿出V8,飆仔就全閃了。
看來這V8大概是波動砲是吧?

如果是一般遊行包圍警局,
不是舉牌三次就可以逮人了?
怎麼這麼弱?
把台北市那個上揚唱片的局長調下去好了,
他比較兇!
引刀為一快,慷慨向天歌!
千年之夢 wrote:
有槍不用用v8換個角...


如果她們的小孩被撞死了,或是被抓到警局
一定又會出來說,我家的小孩很乖的,一定又是交到壞朋友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千年之夢 wrote:
之前有人提到被飆車族...(恕刪)

撞死飆車族 ....... 不會判死刑
不撞死飆車族 ....... 現場就會被處死

幹得好 ! 英雄 !
唉唉
上上禮拜我跟我家女王到台南
我們晚上想說出去吃吃宵夜 出去吃完後
想說到處晃晃....結果........重點!!





騎到一半遇到幾個小白癡 在路上慢慢騎聊天 好像路是他家的 他最大?
我們也沒很快的超過其5.60而已...
後來停個紅綠燈他們追上來就說 [尬車啦 幹!在七辣給我x拉]於是他們人多
我就沒做啥反應 繼續慢慢騎不理他們
所以台南....?
南部還是南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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