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雅 wrote:認為男的去承受罪過應該的... 而女的被栽贓好可憐喔...根本是性別歧視...................我相信...丙女就算受到委屈 就算知道事實也應該會希望乙男 不要說出來...因為這就是友情阿... 這種叫性別歧視?好奇怪的觀念~而且~作者一昧的幻想替丙女下結論!原來這樣子叫友情阿,真是驚為天人!現在的小孩不得了!
即然有人知道事實,為何不挺身而出的全盤供出,現在才又上網來尋求解套方式,這不會太晚了嗎??如果丙女在回家路上想不開,跑去自殺了,PO文者會不會內疚一輩子,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嚴重時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承擔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