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花錢或讓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方式就是脫產給他告 看要關多久或折合罰金我二伯十一月份時被一個女生撞傷 臉部碎裂骨折 整個下巴碎掉 下方牙齒全斷 到現在快好了 在復健中但是醫藥費 術後美容 植牙等花了五六十萬以上那個女生一開始去兩次後現在就避不見面 聽說也脫產了 等我二伯家人去告他一句話 沒錢 看法官怎麼辦再說
ppgod wrote:我只是針對"對方獅子大開口",才說要蒐證。蒐證有錯嗎??上法院前,蒐證有錯嗎??...(恕刪) 你是要蒐證對方獅子大開口嗎?請問有任何意義?你如證明對方於訴訟前曾請求你認為不合理之金額,請問對此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法官之判斷賠償金額合理性有任何差異嗎?不要以非法律之意見給予他人法律建議。會害人。且本案中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及衣服損失皆為法所允許之請求項目,至於金額合理性即需依本人所述內容由法官為合理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