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pan wrote:如果我是當事人,我真的合理懷疑法官會受到這些文詞影響對我個人的看法,進而影想其自由心證。大家以為呢?(恕刪) 個人意見是樓主想太多了,法律的制度跟法官的所受訓練,這點考量不需存在。不過樓主有這樣的感覺或猜疑可以理解。畢竟很少有這麼受關注的案子,大家也都還去一字一字看這些文件,難免有些驚訝。不過如果能判決書的口語白話,比這些檢方來的去弄口語白話更重要
以往起訴書這種東西都沒啥人會去在乎的所以得透過記者或名嘴們『解析』過後轉碼成民眾看得懂的文字,然後餵給民眾現在不同了,因為我們偉大的陳前總統的關係重大司法案件現在成為全民矚目的焦點人人是司法人員的時代來臨了檢察官如果再用艱深的法律文字去寫起訴書沒多久以後01就會出現『起訴書又不是文言文比賽』之類的標題難為啊~
Arpan wrote:如果我是當事人,我真的合理懷疑法官會受到這些文詞影響對我個人的看法,進而影想其自由心證。 Arpan wrote:二、我是真的懷疑法官會受到影響,法官也是人?我們一般人看了後都會產生那麼一點共鳴了。 檢察官是啥角色??他是要起訴犯罪嫌疑人,讓人被定罪的人呢!他當然要努力說服法官說:嘿~這個人很壞呢!如果檢察官覺得這個人不夠壞(不構成犯罪)就不應該起訴既然起訴他,表示檢察官認為他夠壞~至於他是不是真的很壞,當然要由法官來決定囉請先搞清楚檢察官的定位再來罵吧!
如果今天換起訴 "殺人嫌移犯"我看他用多重地字眼都沒人說不好吧起訴書應該無特別效力,so~檢察官只是國家系統下的律師如果被告律師可以替被告說好話檢察官應該沒理由不用說壞話話說辯護這種事,本來就是一方說好一方說壞,不過那種人身攻擊的話,法官應該是會自我惕除不看因為法官訓練本來就是只針對有左右案情、心證的資料才看一般名眾可能會被影響,能當法官的應該能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