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迪不是巴斯 wrote:這幾天收到兩封從"法...(恕刪) 第一,直接打電話去問.第二,以下是板執處網站的公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97年6月1日起推行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案款,民眾若欠繳不超過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稅而移送行政執行,可持行政執行處發出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方便又省時。
胡迪不是巴斯 wrote:這幾天收到兩封從"法...(恕刪) 這是行政執行處發給郵局的公文吧請郵局查明你是否在該郵局有開戶要郵局開支票給板橋行政執行處應該不是詐騙的吧你是否在該郵局有開戶?不過保險起見還是親自去一趟板橋行政執行處吧
胡迪不是巴斯 wrote:這幾天收到兩封從"法...(恕刪) 幾年前..我是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你這上面的..傳真電話..和 網路上 板橋行政執行處 後四碼 不一樣板橋行政執行處 電話 02-89697001 傳真 02-89697006 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1段18號http://www.tpk.moj.gov.tw/ct.asp?xItem=17397&ctNode=11265&mp=030用自然人憑證去 國稅局 查就知道 有沒有欠稅了
看都知道..詐騙集團的第一..補稅在三萬還是五萬以下不收支票..只收現金第二..就算收支票也只收固定幾家行庫...不是每一家都承認第三..一定會附上你逃漏稅的明細..證明你欠錢啦第四..不會用法院的民事公文..除非催繳多次無效..才請法院執行第五..時間也不對..一般催繳都是隔一年的..99年催繳97年的漏稅第六..第一頁印發文日期那一欄有夠醜..都歪的..已公文來說這是不可能的第七..公文的格式來說最後一頁..聲明人那一欄..簽字應該是藍色的總結:不用理他
看起來不太像真的,我曾經在某執行處打工過,負責蓋印...我印像中的公文是橫式,公家印是蓋在右邊開頭那裡,這種的我還第一次看過,(有沒有改我不確定)名字那些也不是手寫的,是用電腦印出在蓋印.後面應該還有署長印和執行官印.不放心的話別照上面的電話打去,另外找電話打去確認....別放著不管,弄不好他會直接通知你銀行郵局扣你錢或凍結帳戶...
依據下面判斷~這是真的!!一、這是法務部行文給郵局的文二、你說的手寫那部分是郵局回文給法務部並通知你而已三、支票戶名是政府機關,戶名不是可以隨便開的!看過很多公文書~第一次看到官防蓋在那裡的其實從戶名就可以判斷是不是真的戶名不是你去銀行郵局說我要開啥戶就開啥戶自然人(個人戶)要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一樣法人(公司戶等)要有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的證件才能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