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bloIII wrote:沒聽說過旁系3等以上可以繼承財產的現行民法最多也只到兄弟姊妹張菲要活得比費玉清久才行啊 遺囑有寫就可以了吧~? 沒有特別寫或是沒留下遺囑, 才是照法定繼承人的規定來走.如果這兩個小孩的長輩都不在了, 費玉清最後也沒有結婚生子, 那不給他們給誰? 難不成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