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 wrote:+1,法務部怠忽職守...(恕刪) 跟風災水災一樣的啦,要治好水防好災,除非總統府被土石流給淹了,要知道甚麼樣的人該簽執死刑,除非有人衝進法務部把部長給綁了,不然官員永遠只會到災區發便當
不執行...判十個死刑都沒用...!! 跟無期一樣只是文字上的不同而已...沒什麼意義.!!那總不可能關到死吧 ? 是阿 , 到時候再用個總統特赦...死刑變無期..然後無期就可以假釋....!!是台灣人太善良...還是太窩囊? 如果是自己的親人小孩死於非命,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父母找歹徒一命還一命.甚至多找幾個下去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