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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記者,新聞專業要用在這種事件上:FBI私自收集民眾通聯記錄

記者應該是採訪報導新聞,不應該去製造新聞........只是台灣記者什麼都懶........
nutella wrote:
這有先例嗎?
記者跑娛樂線跑到最後自己變藝人的?


不知道主播算不算記者的範圍內,應該勉強可以算新聞體系的吧~

那侯小姐啊~ 王小姐啊~ 都算滴~

不過黃小姐想要轉型嘛~ 可能要先保持笑容三百天可能有點點希望吧~

(反正當上藝人當年的事一樣會被挖出來滴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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