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太輕了難不成這案例是告訴我們殺人放火沒關係頂多關個7.8年就可假釋出獄了那對受害者家屬又情何以堪至於判死刑那對社會成本又太重了看看 這幾年又有判過幾個死刑有的已經更了n審 死刑還是沒判下來不過一條人命至少要判個無期徒刑我只能說台灣的法律還真是仁慈啊
hydrashsd wrote:凌虐活埋殺人 3嫌....................法官認為,嫌犯都有悔意,且已經賠償家屬100萬,但這樣的理由,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恕刪) 家屬幹麻要接受凶嫌的100萬?在台灣法院有個不成文的慣例,就算是公訴罪,如果嫌犯有拿錢出來賠償被害人或家屬,法官往往依此認定被害人或家屬選擇「原諒壞人」,所以據此減輕嫌犯刑度。但被害人或家屬如果沒有接受嫌犯的金錢賠償呢?法官往往對嫌犯判得比較重,但被害人或家屬就算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依嫌犯的想法:既然當初沒有接受我的金錢賠償,讓我判得這麼重,休想我判決確定,還拿錢出來賠。所以,官司還在訴訟其間,嫌犯有可能脫產(或嫌犯家屬不願拿錢出來賠償),使被害人或家屬在判決確定後,法官即使有判民事賠償100萬,往往拿不到嫌犯的賠償金。
要是這三個畜牲關個幾年後 假釋出獄 又犯案殺人這又會變成 前陣子鬧得很大的幼稚園 老師被殺的案子一樣那個人也是殺過前女友 後來也是放出來 又殺人法官要是看到這種事情發生 都不會怕 下一個受害者是他自己或是他的親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