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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交通違規行為拍照舉發的問題?

純粹光以看照片而論~ 似乎還無法證明百分百違規~ 為何這麼說??
你看3樓"條伯"舉的第二點當中, 照片提供者沒有能夠提供確切舉證日期及時間(這可不能光憑口說就算啊, 因為有些時段地點真的可以走路肩, 又或者有時前方車道封閉開放路肩, 那萬一剛好那個路段曾經在某些時間點可以走路肩), 沒日期的話對方可能賴的掉, 這也是小弟之前想舉發但是無法順利克服的問題!!
我猜想, 就算相機的日期加上去也沒用, 因為那個我愛調哪一天就是哪一天, 可信度依然不足, 說來說去, 就是少那麼一個能夠客觀顯示日期的證據!! (相對來說, 錄影就沒差, 車上開收音機, 可將聲音同步收錄, 日期, 時間非常正確十足, 地點更不用爭辯)!!
有人克服了我說的這點疑問嗎??

yette wrote:
(相對來說, 錄影就沒差, 車上開收音機, 可將聲音同步收錄, 日期, 時間非常正確十足, 地點更不用爭辯)!!
有人克服了我說的這點疑問嗎??

如果真要這麼說
那就除了警察外沒人能抓了

把收音機內容事先錄下
之後再用錄音帶或CD播放
那不就變成假日期了?

說拍收音機頻道好了 證明是收音機而非其他來源
那可不可能小弟再後車廂放置一捲預錄好的錄音帶
再用同樣的頻道發出(這是違法的 因為變成"蓋台" 不過小範圍)
用車上的收音機接收
那也是假日期了

這點也是不可靠的
Harvey, Hearty, Happy, Honey~
sqr0930 wrote:
如果真要這麼說
那就除了警察外沒人能抓了

...(恕刪)


這個因為警察是執行公權力, 所以他不能造假(這是理論上啦, 偷雞摸狗之類的不予討論!)
理論上我們也都(必須)相信那個地點,日期及時間是真的!!

至於大大說的先錄音收音機部份再造假, 這個如果當事人提得出不在場證明(畢竟舉發一大票人, 可能有人能提得出證明), 這樣反而舉發的人"代誌就大條了喔"!!

所以該解決的問題, 可能還是出在小弟發問的問題上(舉證時如何附上客觀的正確的日期及時間)!!
拍照相機JPG檔備註時間等!這個問題我後來有想到,手動方式上日期是可以。搞一下字形與相機產生就會一樣

但是要拍到路邊的高速公路路邊的公里標示很難,畢竟我也是塞在路上的!但是大約知道在哪一個KM路上因為有GPS定位記錄檔!

之前聽說舉發攤販可以賺獎金!舉發交通違規不知道能不能賺!

不過真的很氣,這種就樣排隊有人插隊一般,把乖乖排隊的人當"盤子"一樣
這些人呼嘯而過好像是朝笑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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