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3樓"條伯"舉的第二點當中, 照片提供者沒有能夠提供確切舉證日期及時間(這可不能光憑口說就算啊, 因為有些時段地點真的可以走路肩, 又或者有時前方車道封閉開放路肩, 那萬一剛好那個路段曾經在某些時間點可以走路肩), 沒日期的話對方可能賴的掉, 這也是小弟之前想舉發但是無法順利克服的問題!!
我猜想, 就算相機的日期加上去也沒用, 因為那個我愛調哪一天就是哪一天, 可信度依然不足, 說來說去, 就是少那麼一個能夠客觀顯示日期的證據!! (相對來說, 錄影就沒差, 車上開收音機, 可將聲音同步收錄, 日期, 時間非常正確十足, 地點更不用爭辯)!!
有人克服了我說的這點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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