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si wrote:陳X遠説沒打假球??...(恕刪) 不要大驚小怪囉,這是公眾人物的應對公式,如有政客,藝人類似情節,皆屬巧合...出包-->否認-->相關人提出證詞-->反控毀謗-->明確證據-->打死不認-->檢調約談-->[不會有第二次了]-->再約談-->[safe]-->檢調起訴-->哭....-->法院宣判-->嗚....請求社會再給我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