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看不出哪裡是不合法和不理性不合法?台灣有勞基法保障勞工基本的罷工權力,只要有勞資問題,罷工本來就是最基本的勞工力量不理性?覺得拿的薪水不夠高,考慮採用集體的力量與資方談判,以獲得更合理的報酬請問哪裡不理性?還是說要把資方給的薪水當賞賜,把工作機會當恩情才叫理性?
kuwata.yang wrote:桃園機場地勤,一個不是很多人知道的工作.卻不知道早年這份工作可是大肥缺多少人動用關係才能進來這裡工作,直到現在.即使因為不景氣的關係.和外界比起來這份工作加上加班每個月可以領超過五萬的工作.還算是不差的待遇....(恕刪) 現在也是個不錯的工作吧是個可以做到25年退休的工作可是要進去還真的不簡單現在進去做現場的也只能做契約工還要滿三年才有機會升正式工作也不算輕鬆主要是要配合飛機的航班輪班所以常常要半夜或淩晨上下班不過確實時領的不差至於工會坦白說有這麼一個強勢的工會對勞工是好的福利就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不是在那邊做得要死然後等別人施捨
alan945 wrote:現在也是個不錯的工作...(恕刪) 我先前說過了,如果他們的工作性質不是特殊.罷工爭取權益無所謂.但是可悲的是,桃園機場大部份的搬運工作都是受他們承攬,外人想包這些工程都幾乎不可能,造成這些人有"米蟲"的心態.掉東西這是很早就有記錄的東西,那些人本來的操守就不算好.把那些員工的經歷調出來看,三教九流都有.但是都多半有共同的特徵.就是很多正職的員工都是靠關係進來的.這些人和社會上那些苦幹實幹的人相比.我個人覺得領成這樣很不錯了.如果今天機場的搬運可以開放給其他有心經營的公司來做,我不認為這些人夠膽去罷工.
kuwata.yang wrote:如果今天機場的搬運可以開放給其他有心經營的公司來做,我不認為這些人夠膽去罷工....(恕刪) 在工會發達的國家,[放給其他有心經營的公司] 就可以當成罷工的理由啦最近在看貨櫃歷史的書,碼頭工人罷工的理由可多著呢,引入自動化機械也可以罷工,不引入自動化機械也可以罷工,反正大家都很團結就是啦,幾個月幾個月的罷。結果船公司就逃到別的港口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