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小熊 wrote:其實規定是可以變通,你可以使用行政救濟法。看看健保局要不要處理,因為這些人要變成公務人員都會照規章辦事。恕刪) 社會不公平啦...........(跳天橋狀)所以我們的領導人才會提醒公務員要有同理心啊
遇到這種鳥醫院用鳥醫生才會出得了這種鳥事.....版大您大過年的遇到這種事還真口黏 ..... ( =..=)~@想想我們台灣的醫療環境還是真可悲..大部份的醫生坐擁高薪,卻總是不用心、關心被自已照顧的病患的死活一等的學歷、二等的醫療服務、三等的看診態度.....小弟看到這種事也只能在版上幫您跟那些可惡的醫生吠兩聲...順便提供您免費法律咨詢的地址跟電話http://blog.xuite.net/carnitintw/law?st=c&w=1506430&p=2
昨日收到文山區林姓立委服務處來函關表示我可否提供相關資料以便與萬芳醫院協調!讓我看到一絲曙光!但是想到所有的就診文件不論是收據或是當時的B肝護照皆已遺失(畢竟已是快三年前的單據),唯一能證明之文件只剩下那存放在萬芳醫院的病歷~~~^_^~~~但我仍深感憤恨不平的是為何當初萬芳醫院明知道這個健保局的B肝藥物試辦計畫不能擅自停藥否則會永久喪失補助資格.卻無法以電話告知我我的醫療中斷了(因為那時候我壓根兒以為療程結束了!)而是""逕自""於病歷註記中斷治療導致病患權益受損~~^_^~~.打個電話聯絡有那麼困難嗎??我與彰化醫院醫師討論此事時彰化醫院醫師也深感不可思議!據彰化醫院醫師表示若相同情況之病患異常中斷治療他們都會以電話追蹤,彰化醫院做得到.為何萬芳醫院做不到.完全漠視病患的權利!!!想到我因為打干擾素身體已經夠虛弱了(第一劑),加上這幾天我老婆因為高血壓發作導致鼻血管破裂使得我必須每天陪她跑急診室,還得處理這萬芳醫院的申訴事情真是令人身心俱疲我到底何時才能雨過天晴!!台灣病人的權益到底在哪邊阿1月5號就必須自己籌錢來打第二劑.想到以後每周約5000元的開銷.真不知該如何養病若要北上與萬芳醫院開協調會!我這剩半條命的身體也不知道如何拖去(*&^%$#@#$%^&可憐的爆肝人 Chcsf
taichung kan wrote:各說各話,一...(恕刪) taichung kan 大大...那個議員是我去拜託她的啦...她願意關心非選區的小老百姓我真的超感謝的..至於各說各話是因為連假的關係都還沒機會與萬芳醫院好好坐下來談!現在只有單純用電話與萬芳醫院溝通仍未取得任何共識..若屆時有任何Update...我會同步更新此討論串..讓大家知道如何爭取自身的權益與結果(已跟消基會、健保局、台北市政府投訴)..為證明此事件為真...我就把圖附上(部分資訊已隱藏)...希望大家永遠不要有機會見到這一張有打干擾素的應該對本頁不陌生吧...
chcsf wrote:但是想到所有的就診文件不論是收據或是當時的B肝護照皆已遺失(畢竟已是快三年前的單據),唯一能證明之文件只剩下那存放在萬芳醫院的病歷~~~^_^~~~...(恕刪) 請去萬芳醫院調閱病歷,如病歷資料真的如你所說,是醫院疏失,我相信媒體及民意代表及法律都會站在你這邊,如沒資料,事實是沒有任何第三人知道的。
taichung kan wrote:請去萬芳醫院調...(恕刪) 病歷是一定會去調的...我也會貼出來...只是上面就是記載病人於領完6或幾期藥物後自行停藥(上面可不會紀錄病患誤以為完成療程)...我抱怨的是...為何醫院沒打電話追蹤呢...撥個電話跟我說明一下這一切誤會不就沒了...打個電話真的那麼難嗎??彰化醫院做得到追蹤病人療程...萬芳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