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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市600警力抓不到飆仔?怎麼會這樣?

identity72 wrote:
如果可以配步槍+橡皮...(恕刪)


好像是散彈槍才有橡皮子彈

不重要
我一直覺得應該這樣抓飆車族
救護車在旁邊待命
倒下來的立刻送醫院
(費用當然事後照算啦)
夠給你人權了吧

日後上法院
全部關他個五年十年
不得減刑
看誰還敢飆
aqualan wrote:
警察最強的功能就是選...(恕刪)


再怎麼樣就是會有這種人...
隨便去YOUTUBE看影片

看看日本人怎麼抓暴走族吧

台灣人

貪生怕死

只會嘴巴講講
上面的官員都在那邊惡鬥了每個都為黨為自己的利益在拼

底下的基層員警幹嘛那麼認真.酒駕撞死人飆車去砍人

到後面通通都可以交保那抓那麼認真幹嘛.不如躲在騎樓

暗巷抓違規卡贏啦.上面法令爛七八糟底下也不可能多好
人是需要壓力才會成長...尤其是男人~~~

fruits0800 wrote:
因為飆車只是違反交通...(恕刪)

melbournebest wrote:
根本問題在於立委 &...(恕刪)

蘭德爾 wrote:
因為上述的情形
...(恕刪)

怪立委....
問題立委是誰投票選他們去當的呀??
要怪就怪自己...
盡選一些只會去立法院無理取鬧,硬拗,又罷佔主席台,癱瘓議事進行的垃圾...
能不能選一些有點建設性的人上去呀.....

以前好像有追飆車的弄出人命,搞的蠻大的不是?
比例原則阿~~比例原則阿~~
稿個車毀人亡的,又要被人說過當,就像這次警察被推落車....人家也說是你過當,放煙火不犯法
我倒是很好奇,如果有人開車在你家繞來繞去,拿大龍炮一直朝你家射....你會很開心嘛?...哈哈
以現在來看,全程錄影寄罰單或事後逮人應該是爭議最小的吧?
要根絕,就只有"沒入"犯罪工具囉
這年代,原諒別人,等於做濺你自己阿...
小Q┌ ★ wrote:
南縣市飆仔橫行600...(恕刪)

警察啦~現在只會開單啦
上次新聞不是有報導

一群人在醫院前面打架
警察只敢拿著DV
個人倒是覺得

這年頭的警察聰明了
吃力不討好的 少做

要不然
真要學國外那樣
抓飆車族跟抓通緝犯一樣
都有記點累積成好考積

到時候一定又被鄉民酸
只會欺負那些小朋友啦
劈哩啪啦的

被抓的飆車族爸媽如果在地方上有點勢力的
還來個地方民意代表關說一下
警察又得吃不了兜著走

反正鄉民也都對警察沒甚麼好評價
人家也是有家有兒女的
獨善其身就好囉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這究竟是交通工具馬力上的差異...
還是行車路線認知上的不同...
這難道已經是飆車族功力的極致了嗎...
且讓我們看下去...

看到了...看到某院長最近談話就了解最終的答案了...
警察最大的功能不就是抓抓違規老百姓而已嗎?
甚時進步到會抓飆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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