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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這這個,百度上有地震預測貼…

突然想起一句話∶鄉親們放心,黨和國家回幫你們重建家園的!
no 我不是說氣象局無能

但它也絕對不是全能
既然不是全能
這世界上又有那麼多科學無法解釋之事
為什麼不能將之當做參考
數據會說話嘛
就算弄錯了 總比做錯好吧

科學並不是拿來解釋現象的工具
它是相象累積,產生,歸納等的統計後的一種系統
很多人都弄反了

以下摘自維基百科:

"致力於揭示自然真象,而對自然作理由充分的觀察或研究。這一觀察,通常指可通過必要的方法進行的,或能通過科學方法——一套用以評價經驗知識的程序而進行的。"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A7%91%E5%AD%B8
我愛海宰敗類 但總會很不小心跟地球人吵架
goodversion wrote:
他有次上電視說,他目...(恕刪)


這樣的話我到誤會氣象局了
歹係啊
我愛海宰敗類 但總會很不小心跟地球人吵架
chiayingt wrote:
no 我不是說氣象局...(恕刪)


不否認大大對科學意義的認定

但討論到''本質''基本上已經失焦了

況且 科學也沒有''真正的定義'' 科學與非科學間界線太過模糊

或換個說法 這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

最後我想說

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 有些自由是可能被犧牲的
太多太多的考驗

空白 '' wrote:
氣象法

第 24 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或逾越許可
範圍擅自發布氣象或海象預報者,中央氣象局應命其停止,並限期改善;
其拒不停止或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擅自發布地震、災害
性天氣之預報或氣象、地震或海象警報者,中央氣象局應命其停止,並限
期改善;其拒不停止或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
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許可。
違反第十九條規定,對警報、災害性天氣預報、地震預報報導錯誤,經中
央氣象局通知更正而不立即更正者,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這什麼跟什麼?

難道氣象局發布的資料就不會錯? 那氣象局應該先罰自己,88水災的責任應該全權歸咎...
14700K 4070 / Redmi Note 14 5G
Suelove wrote:
突然想起一句話∶鄉親...(恕刪)


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另外一句話
當他們跟你說一切正常時,你就應該馬上逃命
氣象局:本次地震,屬於正常的能量釋放

lorisliu wrote:


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恕刪)

去年汶川地震前也有專家出來劈謠講不會有地震…
lenda wrote:
這什麼跟什麼?難道氣...(恕刪)


換個角度說 連氣象局都有可能預測錯誤

民間預測 準確度會比較高嗎?

各報各的氣象預測還要做嗎?

若不是有統一發佈的必要 根本不必成立氣象局
- - - - -
若民間有權力可以自行預測並公佈消息

那政府該如何看待?忽視還是預防重於治療 只要有預測出現就動用社會資源疏散群眾?

現實點 其耗費的社會資源會比一場小型地震來的大

而講到本質 政府的成立目的之一就是維護國家(社會)的安定
太多太多的考驗
唉~明明錯最多的就是救災不力
居然箭頭都指到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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