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0988 wrote:中午看某某台新聞報導...(恕刪) 我是覺得要先看這騎士是為什麼會狀到安全島吧!安全島一般來說不是都是在快車道的旁邊嗎?而騎士不是應該是騎機車或是騎腳踏車的嗎?如果說騎機車或是騎腳踏車撞到安全島應該是騎士不守交通規則所造成的,怎麼這樣也可以申請國賠呢?如果說是因為安全島的道路設計不良害騎士撞到安全島那這樣記者就太沒口德了。怎麼可以用高達這樣的形容詞呢?人命不只價值134萬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