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c358 wrote:看到你的發文,只有一...(恕刪) 不知道你欠多少…假設你戶頭有10萬欠稅2萬那你還會有8萬可以使用…。並沒有全凍結。另外可能你欠的金額大於你的存款…所以執行處就雙管齊下,扣薪又扣款。祝你早日還款完畢:)=========抱歉~文章沒看清楚=========照理說~已經協議完畢,開始扣薪!該卷宗會放到「扣薪」櫃。直接繳款完畢,該卷宗就會結案!所以不可能再扣款…不然就是早就發文扣款…但延遲執行了~嗯~這是執行處的錯誤了~_~
政府真的能「苦民所苦」當人民「救苦救難觀世音」…記得十月時吳敦義發布公開信問候公務員希望公務員能展現以民為主的服務態度,"貼近民意,苦民所苦",抱持"使命必達"工作精神,秉持"誠信"原則,讓民眾可以信賴政府和公務員申訴吧!
若公務員辦事不力,態度不佳,該申訴的就申訴,不用跟他們客氣,管他是要退休娶妻生子但是有些人憑這點就說政府搶錢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為欠稅還錢跟政府搶錢/發3600根本是兩馬子的事八竿子打不著,怪什麼政府?人為疏失不代表政策上的錯誤辦事不力,沒有口德可以申訴,找X週刊爆料等等欠稅扣押薪資有什麼不對?另外賺錢家人賺,稅你在繳不覺得很不合理嗎?明明你沒有經手的事為什麼要掛你人頭?為什麼不是經營的人掛?都鬧成這樣了你還繼續當人頭戶嗎?那以後用你名字去借地下錢莊,去借銀行貸款你怎麼辦?以後經營幼稚園的那個人捲款逃走你怎麼辦?不要說家人不可能現在都已經欠稅讓你在繳了還有什麼不可能?醒醒吧
chljk wrote:若公務員辦事不力,態度不佳,該申訴的就申訴, +1chljk wrote:另外賺錢家人賺,稅你在繳不覺得很不合理嗎?明明你沒有經手的事為什麼要掛你人頭? +1另欠稅三十萬...............是多少的收入才能欠30萬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所以公務員不對該檢舉,但對於那些欠稅不繳的人,是不是也該譴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