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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陳閱"和"陳核"該怎樣用嗎

建議拆開來辦

主旨部份用"呈核後轉知所屬機關公佈"
因為要公佈資訊也應該經過主管核准,不是承辦人自己決定

需"會辦"的部份,於文末"擬辦"說明:會辦完成後"另案呈核"
wucloud wrote:
"呈"是用在給總統的公文
"陳"給主管就用這個

這和小弟過去在部隊裡的用法不同
當時在軍中,所有行文若是給主管的,一律用呈
至於正確用法,印象中有公文寫作的書籍可參考
或是去公家機關的網站查詢比較準
閱、悉表示主管不想背責任,(拉發葉案就是簽悉)
僅代表知道了但沒叫你怎麼做,
做錯了自己負責,
但不做也要負責,
可、准要負責任,
但"可"字如果簽很大,
那叫大可不必,
不要真的辦下去了,
不然就準備當"魚蚊"2號吧。
autumnshe wrote:
假設現有一份文過來,...(恕刪)

看了標題,還以為又有爸媽來問孩子該選哪個名字....
呈~是用在公文下對上
至於陳.........公文使用辦法裡沒這個字阿@@

wucloud wrote:
"呈"是用在給總統的公文
"陳"給主管就用這個



呈~~~是給主管/上級用的
並不專給總統用而已
我剛看標題,還以為在講姓名學呢
真是........
既然已經沈了,就代表沒有討論價值,那就讓一切歸空吧!
呈~是下屬給長官簽核公文用
呈核~表示要請長官做決定(核定)
呈閱~表示要請長官過目

"呈核"給長官在批示時~長官一般會用"准" "如擬"或"照辦"
"呈閱"給長官在批示時~長官一般會用"閱"

二個的差別並不在於責任歸屬
而在於公文的"本質"

而依般來說 ~主旨部份用"呈核後轉知所屬機關公佈"
也沒有這樣寫的~並不會寫在主旨內
因為主旨~只有一句話
正確的應該是在最後一句寫上
"奉核後轉發所屬機關公佈"
要"奉核"後

例如
主旨: 呈三軍戰備提升暨向韓國宣戰乙案,如說明,請鑒核!
說明:近年來韓國於各項國際賽事中對我國選手動作頻頻,導至國人心生不滿,嚴重危害國家尊嚴及國人認同,國軍士氣及戰力正處於巔峰狀態下,以民意為基礎,百姓為後盾,並以箭在弦上之勢,向韓國正式宣戰。奉核後將轉由相關單位承辦。
呈請核示

敬會 參謀總部

大概是這樣
然後 馬先生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一個"准"或是"如擬"
事情就發生了
隔天 他也是看報紙才知道這件事情
autumnshe wrote:
假設現有一份文過來,...(恕刪)

"陳閱後轉知所屬機關公佈"或是"陳核後轉知所屬機關公佈"
是你告訴主管你的做法
不是放在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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