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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問各位有再Y拍買過東西的網友們~Orz 文章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回覆 :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罵你"混蛋"的道歉信我也寄了,表示不想再花時間在這件事上爭論,用mobil網站的詢問也是之前發生的事,你都認為你沒錯,那我不知在你怕什麼?如果我今天寫你的賣場有多好 (2009-12-21 21:53)

回覆 : 你還會要急忙著我去移除嗎?不要每次一開口就要人拿法律的口吻來跟人溝通!況且事情過後我很久沒開信箱了,直到你今天傳簡訊來, 我才知你要我移除的事。明天我會把它移除,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也請你不要怒氣衝衝無顯示號碼打來找我卻一句不說掛電話,這很不禮貌。 (2009-12-21 21:54)

只能說這個賣家非常相信他們家產品的品質,表達方式感覺比較直接,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慶幸你們沒有鬧到上法院啦,這樣彼此都很累,
只是下次聯絡賣方,盡量不要在評價那裏問問題比較好,有些賣家很care評價被淪為問與答
在加上樓主在評價那裏的言語之間,透漏很不滿的感覺,或許更激怒了賣家。
試試看私下先詢問因瑕疵所產生的退現問題,給彼此一點空間,也許賣家也能給你好臉色看也不一定

既然發文者說願意刪文,希望說到做到,事情就到此為止。
在下也願意為之前情緒性較強烈的發言,誠意致歉。
也煩請某板友不要再蓄意挑起爭端,謝謝。

緊張~緊張~

刺激~刺激~

原告與被告 都出現了

下面會有什麼發展勒~

等我去拖張板凳先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律,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很多非專業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我好怕阿,還好我不是發文者....
海鳥帶來夢想的力量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律,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很多非專業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賣家抓狂了~大鬧站務

先說好~我是門外痴漢, 不是門外漢

鄉民有得罪你嗎?口氣好點不行嗎?

對又怎樣,EQ得零分

更何況你也只有片面之詞~證據勒?~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恕刪)

感覺賣家就是很懂法律、很有背景,連警察、法官都沒放在眼裡,我好怕哦~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請不要說什麼我老是用法律口吻在跟你講話,
當初你自己就在評價中撂話
“我上班很閒 笑死人了,證據在我手上 要告來告 我陪你看,看誰死的比較難看“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條真正涵意,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你要相信法律素養不足的警察,我沒辦法!
很多非專業的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的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誣告也是你說的
不是法官說的
快去告買家吧
的鄉民很想看好戲
幫護貝好了
買了就套,套了就等,等不到就賣,賣了就漲上去=="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恕刪)


我覺得開版的文辭有改善必要
但是賣家也實在是...

有時候寧願花時間彼此在這裡爭吵不休
不如各退一步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請不要說什麼我老是用法律口吻在跟你講話,
當初你自己就在評價中撂話
“我上班很閒 笑死人了,證據在我手上 要告來告 我陪你看,看誰死的比較難看“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條真正涵意,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你要相信法律素養不足的警察,我沒辦法!

很多非專業的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的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我也好期待接下來的發展~

本來覺得發文的買家說話很嗆不留餘地,
沒想到賣家也很嗆!

門外漢~門外漢~賣家說一堆警察都是法律素養不足的,一堆不專業的律師也沒賣家懂法律!
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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