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12345 wrote:網友愛亂說話不是第一...(恕刪) 台灣人就是有這種看戲的心態\\==================================言論自由是每個人都有的 要為自己負責開版者的目地 無非是要引起人注意!要大家看好戲?! 看著一個人出來道歉 認錯?!這種心態要不得 要不要告 是人家的事情
haha12345 wrote:還有人開玩笑的說:小S~是誰那我打準你是山洞原始人了!!!~認為他不是個咖的,那我想你對娛樂圈還留在四大天王的時代吧~ 請問小s是誰 ???????????????????我只想認識小D大D的兇妹小s是內褲外穿的超人嗎?????????
節目看完就好了幹嘛這麼認真討論大家只是要注意不要虛構事情還毀謗別人因為大家都覺得網路上的言論根本不須負責才會有.....小S要不要告那是另外一回事了--網路上罵人是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的公然侮辱罪及同法第三百十條的誹謗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或判拘役與罰金。不過這兩條都屬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