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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會這樣想, 我竟然覺得飲料店做善事是做減稅的

洋蔥果醬 wrote:
雖然有些有營利行為,但是這種團體盈餘是 幾乎不能留下的,每年都要用完 (用在公益方面)

公益慈善團體的全年收入,目前的規定是至少要用掉70%。

我是不知道這家飲料店是如何?但大部份的飲料店是用小規模營利事業,免開發票的,所以營業稅及全年度營利所得是國稅局核定的,依法捐款是無法用來抵扣營業稅的。

而小規模營利事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並不課徵,而是國稅局不考慮店家的成本及費用(包含捐款),直接由國稅局將核定所得額,併入成為該店投資人的營利所得,並在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一併申報。

該收據捐款人為店家,收據無法用來給個人列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店家由於所得是直接被核定的,也不能列營業費用。

除非這家店是開發票的商號,且不是採用擴大書審申報,而是由國稅局查帳核定,才有可能降低收入,但也不是全部都可以抵稅,有限額的。不過我認為用統一發票,並且以查帳方式報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般的小店家根本不會採用這種麻煩的方式去報稅。
拿去捐了不用自己名字用誰的?
如果有拿去抵才有問題

不過,現在募款不是都要申請?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洋蔥果醬 wrote:
這些是 公益、慈善、...(恕刪)



營利事業要抵稅也要看有沒有所得額
除非是直接捐給政府才可以無條件列入費用
捐給公益團體也不見得可以抵稅
mantalk77 wrote:
的確有點潛力你捐的錢...(恕刪)



老大
先去看一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好嗎
捐贈的收據沒有營業稅額
怎麼扣抵營業稅啦
樓下某一樓的大大提到小規模營業人用核定稅額繳稅
所以不能扣抵的說法也是有點誤差的
不能扣抵的原因是因為捐贈的收據沒有營業稅額
不能扣抵營業稅
如果政府不給店家這樣搞

我想到的就是,應該沒有幾個商人願意掏錢出來做善事了

飲料一杯漲5塊錢去做善事
你可能願意多掏5塊錢
別人可能就不願意了
尤其是中小學生的生意
No. 7 wrote:
上周去買珍珠奶茶看到...(恕刪)

我要問我朋友一下好了
這禮拜我的店裡
也讓他放一個(勵馨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一直很疑惑很久了,
就是有一些麵包店或小吃店,櫃臺會放一個類似的箱子。
但是他那個應該不是捐贈的,上面也沒有寫捐贈之類的字眼,反而感覺有點像是大家如果不想要發票,就可以放進去

我常常在想,店家這是要逃漏稅嗎? 店家會不會每天收集完後,就把那些回收的發票,去作作廢註銷的動作。
然後藉此少報營業收入。

不過想想這樣大規模的,連續的註銷發票,感覺很難這樣搞吧?
疑惑很久了,有人可以解惑嗎?
因為都不知道要不要”捐”進那個小箱子
david5172 wrote:
一直很疑惑很久了,就...(恕刪)


其實真的有店家這麼做
去年被國稅局查到一家了喔


http://blog.nownews.com/eyeshot/textview.php?file=172286
人性本?
david5172 wrote:
不過想想這樣大規模的,連續的註銷發票,感覺很難這樣搞吧?


有人這樣子做過,有被查到,很多商家自以為聰明的方法,其實都是很苯的方法。

一則參考新聞:利用愛心發票漏稅 去年查獲短報達5.5億元
acehwang wrote:
有人這樣子做過,有被...(恕刪)

是啊
一直塗消發票
我咧,每個月好幾張,人家不懷疑才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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