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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一支手機毀一樁姻緣

issac10383 wrote:
可以麻煩副個新聞連結...(恕刪)
超鬼扯的連結

事件應該分成兩部分

手機: 撿到手機的人占為己有,當然違法!
結婚: 就算資料真的在手機裡,憑著之前的記憶或邀三五好友或未婚妻再重新擬定應該不難吧.
因為手機不見就節不了婚就像電腦壞掉公司就倒了般令人難以理解~
大概是手機裡面有好傻好天真那一類的照片,怕被別人拿去PO在網路上自己就爆紅了才會這麼生氣吧....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taiwan2008 wrote:
好扯.. 自己不會...(恕刪)


娶老婆還要靠手機...是需要他振動的功能嗎??
這個新聞告訴我,撿到手機千萬不要還回去,還回去還會被告。寧願丟到水溝裡面去!!


而且那男的是有毛病嗎?
http://whenwhere.pixnet.net/blog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參觀喔
那男的應該高興吧, 不用悶悶不樂...
為了這點事情就分手婚也不結了, 那如何一起過一生?
看完新聞以後的感想~
第一個就想到這邱姓女子真的是掃到颱風尾~
整個就是俗語"不會生的怪隔壁"
原來還有這一招
可恨...當初沒想到怪罪於手機
不然就閃過一劫了
笑死人了~這男的還真沒用~
掉個手機就不結婚~難怪女的要跟他分手~

這新聞很怪~怎麼也想不透~
我才剛結完婚~很多資料都存在電腦~
那我電腦壞了難道會結不了婚?
資料不見是不會再上網查一次?
沒人可以問嗎?沒有名片?沒有地址?
那以前人沒手機都怎麼結的?
屎拉不出來怪廁所臭
怪天怪地就是不會怪自己
問一個提外話.....新聞中..員警用失主手機序號查出最後由拾獲者的弟弟插卡使用.....

這表示..我們記憶手機序號..................員警都會幫我們找回手機??(當然得在拾獲者插卡後使用..)

我了解如何查詢 IMEI..但警察伯伯會這麼拼命幫我們找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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