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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警取締 士林夜市攤販靜坐?我家這邊怎麼未見取締

Garys wrote:
民不與官鬥 有些事...(恕刪)


這種看法心態上有待商榷;警察也不過是公僕,台灣的警察,某個程度上還沿襲了國民黨的白色恐怖,讓民眾有可以為所欲為的錯誤印象。

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組織犯罪不是隨口說說就算了的,怎麼還有人活在兩蔣時期呢?
小弟都碼覺得...
警察來了,集體收攤是一種秀,表演給觀光客看的.
每天就排1-2攤輪流收罰單.

可能是警察的水錢要增加,不爽吧!
Mikecn wrote:
這種看法心態上有待商...(恕刪)

扯到白色恐怖? 不要太敏感

有些事錯就是錯 現在人一多搞成受害者角度來解讀

也不能掩飾錯就是錯

在那邊聚眾抗議 該怎樣辦就怎辦

妨礙交通 沒申請集會 甚至組織犯罪都是一個方向

不是我說怎樣就怎樣辦 你也不要扯到白色恐怖去

至少警察能不能為所欲為 知法犯法

你可以就你看的的

去各縣市政府警局督察室 或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檢舉


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這是天賦人權,集會遊行法是違憲的,人民集會遊行本來就不需要被批准,那是奴才才有的想法。
活該, 誰叫黑道要打死擺攤不繳保護費的老伯伯,
別吃粥了, 吃了粥還不是要養黑道.

附上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09/08/19/138-2494265.htm
人都是健忘的.
現在人好像把違法當成合理化
一開始違規的時候不制止,等到習慣了 要來取締 卻變成是政府的錯
殊不知一開始他們就違規了,免費的地 不用繳稅 還可以這樣大聲的嗆聲的
大概只剩下台灣了吧.. 最後可能還要幫這些人找地方安置...

把租店面的當作是傻子~~~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Mikecn wrote:
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恕刪)

滿口白色恐怖 又是奴才?

好像只有你在反封建 講人權嗎

請遵守中華民國的法律

對於集遊 它怎麼寫就怎麼遵守

不用申請就不用 要申請就去申請
選舉期間
把選區內的候選人都找來選民服務一下
很快就沒事了

非法也會變成合法
違憲的惡法,有什麼理由要遵守?

法律可以公然違憲,這是什麼道理? 人民當然要抗爭啊...

奴才就不必掙扎,乖乖被牽著鼻子走
Mikecn wrote:
違憲的惡法,有什麼理...(恕刪)

其實很多人在等

等像你這樣的志士

揭竿起義

加油 台灣全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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