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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控訴/政府放任 帶頭虐待動物

potala wrote:
多數縣市仍保有動保法成立之前,運用「廢棄物處理法」處理貓狗,將其當垃圾的舊思維。

就算沒錢, 確定動物有水喝有這麼難嗎?
心態可議

...(恕刪)


你有空就去做吧...
不難吧?
BSA wrote:
一個國家進步與否不是用路上樓有多高, 車有多貴來衡量. 看看這個國家社會是怎麼對待這些不會講話的小生命, 怎麼對待社會低層, 怎麼對待外勞 ...... 就知道了.
...(恕刪)


不要講外勞好嗎?
根本不應該開放的!
湯國王子 wrote:
真是好心酸!! 想想我家的狗狗從出生到現在, 當成自己的家人看待!! 花手術錢3W不然勒!要他死嘛? 希望政府不要再浪費一些有的沒的


potala wrote:
多數縣市仍保有動保法成立之前,運用「廢棄物處理法」處理貓狗,將其當垃圾的舊思維。就算沒錢, 確定動物有水喝有這麼難嗎? 心態可議

把這件事和前幾個月敲鑼打鼓, 沸沸洋洋的 [灑下十二億推動有品運動] 對比之下. 還真是現代版的 [此地無銀三百兩 + 做賊的喊捉賊].
看了新聞

只想更加讉責棄養寵物的人,還有一直拼命繁殖寵物為自己賺錢的人!

你們都知道棄養的寵物就是會這樣子淒慘的過完他的餘生,還是要狠心把他們丟棄嗎?知道你們賣出去的寵物遇到不合適的主人最後也是這樣,這種皮肉錢還是要一直賺嗎?

政府快立法吧!立委們拿出魄力來吧!不要在枝枝末末上一直打轉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Ysabule wrote:
是誰先拋棄這些流浪動物, 既然有愛心, 又為何不帶回去養, 只會出一張嘴吧而已, 如果這些動物出現在你家附近, 造成人身安全及環境污染時, 你就會知道了

對啊!

不要再嘴砲了

趕快把棄養者找出來槍斃才是真的

真是太過份了
強列支持要徵狗稅
比照牌照稅辦理,一年一萬就好
這些棄狗問題都是愛狗人士造成,卻不用付任何責任
徵到的狗稅應該可以讓這棄狗安養天年了
新聞上看到政府每年花1億,
如果分配給這100多間收容所,
事實上每間1年分不到100萬,
不知道這筆錢有沒有包括人事費,
這點錢光拿來"處理"這些動物可能都不夠,
何況還要提供餐點?
小拔兔 wrote:
看了新聞, 只想更加讉責棄養寵物的人,還有一直拼命繁殖寵物為自己賺錢的人!

你們都知道棄養的寵物就是會這樣子淒慘的過完他的餘生,還是要狠心把他們丟棄嗎?知道你們賣出去的寵物遇到不合適的主人最後也是這樣,這種皮肉錢還是要一直賺嗎?

政府快立法吧!立委們拿出魄力來吧!不要在枝枝末末上一直打轉

有個小小的邏輯漏洞 . A)流浪貓狗未必完全是棄養寵物 B)流浪貓狗也有可能是走失/離家出走的寵物 C)抓到之後令其自相殘殺活活餓死絕對是錯誤的行為 D)如果本來縣市鄉鎮政府就沒經費/沒能力/沒場地/沒人手/去管理, 那麼應該集中人力資源於處理關鍵緊急項目 (e.g. 惡犬傷人之立即處置).

簡單的講: 好大喜功過頭, 摸不清優先順序.
kobe123456 wrote: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恕刪)


丟棄和你生活過的動物...虐待動物....

這種人到底在想什麼?
照顧一隻狗要花多少時間跟金錢,養過狗的人應該都很清楚。

動物保護團體既然嘴巴那麼厲害,時時刻刻譴責政府的流浪狗處理方式,那為什麼你們不站出來認養或是當志工幫忙照顧動物收容所裡的流浪狗?還是說你們所謂的愛狗,就是靠輿論讓政府出錢出力去做你們認為要做的事?

與其光會坐在家裡打電腦抱怨,倒不如走出去做些對流浪狗有幫助的事。就算幫不了所有的流浪狗、改變不了現狀,但至少救一隻是一隻。

如果連做都不想做,就不要一直抱怨別人或政府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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