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憂鬱海 wrote:
以後殺人放火兼搶劫我...(恕刪)
記得要有同夥,這樣就是同夥帶壞你
dbtine2004 wrote:
到底是交友不慎還是行為不檢?每個人都只會一直怪"是被朋友帶壞",難道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做錯是沒關係,只要勇於認錯還是可以翻身的!
...(恕刪)

F0129 wrote:
曹錦輝經紀人岩元理惠:「他私領域的部份,大家傳的天花亂墜,他去的地方,沒有一個地方是不法的,他也沒有做任何不法的事情,這個部份是絕對可以坦白的。」
記者:「所以沒有喝花酒,沒有把錢匯入海外帳戶?」岩元理惠:「這部份都沒有,花酒的定義是甚麼?帶小姐出場嗎?沒有。」
記者:「酒店小姐坐陪嗎?」岩元理惠:「這個是違法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