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Bike wrote:
到底為什麼要繳這筆錢呢
政府要的,你不能逃。
除非你不結婚,不然就是結了婚不登記。不登記就婚姻無效。
不繳錢,罰你配偶。再不繳錢,查扣你薪資、查封你銀行帳戶、查封你的財產、限制你出境…怕了吧!
什麼??40年後領不到錢!?
我不當總統很久了,已經是百歲人瑞,也許早已作古。
請找40年後的那個〝倒楣總統〞吧!
.........
第 14 條
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國民年金開辦前一日。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說到底, 其實國民年金就是在補老人年金的洞吧?

whocantellme wrote:
是這樣嗎?我打了三次...(恕刪)
未來是有無限可能,但是我認為政府一定會在未來,強力徵收國民年金,
就像稅金與罰單一樣,
如果大家不相信,請拿出國民年金繳款單,除了正常繳款金額與條碼,
在那繳款明細之外,是否有列印提醒你未繳款累計金額總數,
還有逾期未繳納保險費將另加利息等文字.
以上總總你認為不繳是可行的嗎?
將來一定會分類一批批催繳,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國民年金運作,
所以有房有錢有老婆的,最好還是先繳,
所以國民年金不是福利政策,目前比較像是強制保險,
你的車要上路你就必須繳保險,你人要在台灣生存就必須繳健保與國民年金.
但是將來就變成稅收一樣必須強制,但是在政客眼中還是福利政策.
不繳的人只有三級貧戶,無產階級,羅漢腳仔,
銀行存款也不能超過一定數額,不然也是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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