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umnshe wrote:
我很苦啊,怎會不苦只...(恕刪)
因為你問到某些人的痛處,所以他們要先轉移話題噹你,把你打下來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有責心任肯做事的人不會有更好的薪水和福利,
打混摸魚的反而過得爽,
頂多就差半個月的年終考績,
所以囉,
大大小小的事情最後都落到乖乖做事的人身上,
有些原本努力做事的人長久下來心灰意冷也不願再多做事了,
所以說在公家機關工作真的是在考驗人性。
制度如此,
加上絕大多數的機關首長幾乎都只想當好人,
對於打混摸魚的行為都不聞不問,
要不然就只是打個乙等考績,
結果就是擺爛的人越來越多。
有個已故的前法務部長在任內要求對約聘人員和技工、工友實施3個月1次的評核,
對於長期表現不佳又不改進的就不續約,
這在公家機關真的是難得一見的作為,
可惜並非每個單位都如此。
請別再以加發薪水等話題來引起論戰,
公家機關要的不是這些,
公家機關要的是如何把不做事的人趕出去,
如何讓更多人努力做事而不會覺得心灰意冷。
當然可以,不過請他們的CEO將國家負債變成正值的時候
那是人家公司有賺錢的時候耶
如果國家也有賺錢的時候,當然我也贊成,不過目前請公務人員同胞共體時艱
人家在放無薪假的時候,公務人員有嗎?當人家被公司以不能配合加班為由開除的時候,公務員有嗎?
公務員不是都在上班時,上網回回MSN,種種菜,再不然就是去逛百貨公司(當然也是有認真的啦,小弟我沒以偏概全喔,所以特別說出來)
不然就請公務人員實施檢舉制度,要是發現身邊有摸魚的同事,一經查證屬實,對方下個月的薪水歸檢舉人所有,並將米蟲開除,不論對方職務比你大或比你小
例如,行政院長救災不力,被身邊隨從檢舉,一經查證屬實,院長下個月薪水歸隨從的,並將之開除
不過身為公務人員的同胞們,你們敢玩這麼大嗎?不敢就請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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