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雕 wrote:我覺得,熱心非常好,...(恕刪) 就算你考到了急救訓練證照,我也會勸你只要救自己人就好,其它不相關的人,請勿動手施救!!因為這會衍生很多問題,之前被公司派去受這種訓練,開宗明義就說了,這種訓練是只用在救自己至親的人其餘的不要雞婆,讓真正的救護人員來作,就算是真正的救護人員不當班的時候,基本上也只有幫打電話而已
wangholi wrote:看完心中百感交集但是...(恕刪) 同意+1以前小時侯受的教育都是要熱心助人但自從玻璃娃娃及後續的社會案件,都讓我不再敢以這種心態來助人上回看到有人車禍,太太問我要不要去幫他哇咧...萬一去幫他,結果被說是我們撞他還得了...SO...就"站在遠遠的"幫他打119唉~小孩將來長大後,還真不知道怎麼教育小孩呢
好心被雷親公親變事主這兩句話可以說明為什麼台灣人越來越冷漠當人性本善被某些人過度利用之後大家都會開始珍惜自己所剩無幾的良心和信任社會發展如此也不能責怪任何一個人只能祈禱這些事情最好都不要碰上......唉.....
祕雕 wrote:聽說,有人喝醉酒,周遭朋友未加勸阻,任由他開車離去,這些酒肉朋友也可能有罪(H)台灣有判例嗎? 還是德國有呢? 應該是討論刑法第15條第2項的"危險前行為"和"保證人地位"吧計得老師和我們說:「那就喝的比你朋友還醉吧」.....
好像以前有案例,有熱心人士用CPR救人,結果出了問題,所以現在才會規定使用CPR救人需要證照。雖然說人命可貴,不過每年多少都會聽到勸架的友人被誤殺、打119報案的熱心人士被誣告等等的事情,讓人覺得很心寒。最重要的一點是,不是每個傷者都可以移動。不同程度及方式的傷有不同的處理方式,除非你知道正確的處理方式,不然還是應該幫忙打電話,然後留在現場等救護或醫護人員來處理,免得因為熱心而不小心害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