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什麼事情都沒說清楚,要大家怎幫你阿~~好歹也要說是什麼罰單,為什麼被罰,認為有什麼理由。不過,不用怕申訴!你可以有好幾個申訴的機會,原開單單位,監理站,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這些文件填一填就可以申訴了,用郵寄的方式就可以,不用放下手邊的工作請假去處理。除非上法院後,法官認為有必要請你去做證詞。不過通常法官不會這樣做,因為法官很忙,異議書上你沒有說清楚法官就會當作不知道...只要把握兩個原則去申訴,我想申訴過的機會很高!1.對法院講理,對警察講情(有時候相反,反而會有好效果,不過大致上都是如此)...2.除非您有很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舉證『舉發違法』,要不然太強硬的態度,對申訴沒有好處...
闖紅燈,超速,危險駕駛說清楚是哪幾項故意的情況下,申訴不會成功的以身相許的情況下,在01,你有百分之80的成功機會不用花錢不過說實在的,申訴一般都沒用的成功的那些,大部分都是機器出問題,不然就是人為判斷錯誤車牌號碼猜錯因為急事闖紅燈,除非有警察開道,一般私人用轎車或機車罰單得照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