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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主嫌邱和順盼解除羈押陸父當庭發飆

要是我是法官

我會覺得這件案件拖了那麼久

乾脆解除羈押

讓陸爸爸

你就自己看要用用什麼方法

庭外解決吧!!

如果是我 我也放不下

或者跟他一命換一命
why so serious?
要我是陸爸、我也會不甘心
原因是
1:如果他們是真的有犯罪的話:都22年了還不承認有犯過罪、這樣我怎能放的下、死不認錯!
2:如果他們是無罪的話:都22年了還找不到確切的証據、找不到真的犯人、這樣我怎能放的下、死不暝目!
照道理說羈押是底刑期的

如果羈押22年判17年

應該是會馬上釋放

台灣好像最高判20年吧...無期也是20年可以出來

在上去就是死刑了

那陸父就是希望嫌犯判死刑囉
如果嫌犯真的有罪且有找到證據可以在法律上判他刑罰,那我希望是判他死刑,一命還一命.
如果嫌犯真的無罪或是有犯案但找不到證據來定罪,那我希望他能給陸爸爸一個道歉,而不是要求釋放.

當被害人死亡的時候, 若有證據可以證明嫌犯就是加害者並符合法律上判刑的條件,,那我強烈希望法律能判嫌犯死刑
要還被害人一個公道,而不是被害人死了,嫌犯關個20年出來又是一條活龍,這樣對被害人的生命是不尊敬的.
反正法院和辯護律師都希望陸爸爸認同 [殺人免死當庭釋放], 陸爸爸其實應該做個順水人情同意他們的要求. 然後用衝鋒槍簽下同意書.
從我國中就一直審到現在(真的老了)、說實話、我要是陸爸可能早就瘋了
事實的真相只有一個..可惜網路上的我們都不知道真相是怎樣.....
但是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那怎麼會被羈押22年...但是如果有充足的證據..又怎麼會無法定讞....
這只能說是當年的警察辦案手法不佳留下的問題...沒有充足的證據..再加上刑求..這樣是很容易被翻案的...

只希望法官放下自由心證..證據到哪裡就判到哪裡吧.....
至於是不是有爭議.....也只能說..法律始終不是什麼事情都能解決的....
關了超過20年
以台灣這種爛司法而言
已經很久了
殺人在台灣根本不算什麼大罪


但是以受害者家人而言
人命是無價的
只有死刑才可慰在天之靈
A Pink, Hello Venus
法官耶!
不知民間疾苦很過分嗎?
拜託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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