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講的是政府單位或國營企業,我想這樣行為的確是能提出接受公評。但如你講的是私人企業內部的事,我個人感覺是~這老闆還真難當呀,連對自己親信好一點都不行。說實在的,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感覺你只是在眼紅。如你真看不慣這行為,只能勸你~離職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