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上海警方在多年前早就在用了,那時候抓得比較小,警力少,也沒吹的機機,只能抓去醫院驗血(我發誓這是真的)!所以命中率要盡量高,就用這招。話說我公司員工曾被抓進去關了十五天!這好像是上上個月,中部某分局來上海考察時,在餐桌上我分享的招數,該不會是他們學以致用了吧 ........喝酒開車的鄉親得罪拉!
Ramius wrote:之前在美國,警察就直...(恕刪) 在台灣這可能行不通...會開夜店的一定不是甚一般角色...會去站崗的一定是當地分局....當地的警察也是要尊重夜店的老闆幾分的....所以...這不就是自找麻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