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Toyota, Honda等等某些折舊低的車型,建議還是乾脆買新車;而像樓主這樣的情形,我之前的作法是相約“早上”回原廠看底盤及維修記錄,滿意沒問題,就立即談現金交易的價錢(省去貸款的麻煩,雙方都省事),也為免車主反毀,就當場寫契約給訂金,並在當天中午過完戶付完尾款。(我現任的休旅車及一台重機就是如此以極優的價格構入)像這種高價的物品,現金交易除了有很大的議價空間外,也很快就可成交,我想樓主可能就是在議價當時沒能在第一時間議定,之後就被他人以現金價搶走。
閒人兩枚 wrote:賣車就賣車 扯捐款幹麻呀 表示他家很有錢,他很有愛心,不差這一點錢!很有愛心,也不差這「一點點」的錢,為什麼不把車捐出來賣呢?既然八、九十萬都捐了,賣車的錢呢?既然不缺這 67 萬.....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讓邵先生的捐款破百萬,不是更好說嘴嗎?好強啊!賣車也能扯到風災上,又不是把賣車的錢全部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