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聽過一句話:如果可以當神仙的話,誰會想要當畜牲呀! (不是很好聽啦!比喻而已)
在三鶯橋附近,隆恩消防局旁邊蓋了一個原住民風格的社區稱為"臺北縣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 (報導說花了3億)
【新聞如下】
北縣為照顧臺北縣多處原住民違建聚落之違建戶,如新店環河路、溪洲路、青潭及鶯歌鎮三鶯橋下、北二高橋下等,於民國88年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撥用管有之三峽鎮隆恩埔之土地約一公頃,規劃興建「臺北縣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以下簡稱本部落)出租住宅,本部落於96年10月興建完成並於96年10月12日、96年11月27日及97年04月22日張貼公告請本府列管之違建聚落戶登記進住,並於97年4月30日受理完竣。
現依「臺北縣原住民出租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規定:原住民出租住宅出租對象以本府列管有案之違建拆遷戶為優先,次為本縣無自有住宅之低收入戶,再其次為本縣無自有住宅之中低收入戶,...」,因此已於97年5月9日至19日公告開放本縣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申請登記進住,本府訂於97年5月20日起至97年6月20日止開始受理登記,以嘉惠本縣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家庭。

其實沒錢很難搬遷啦!
不過人命要緊,要撤離還是得撤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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