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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罹難者辦停話 卻要求要本人......

太認真了....
把記者的東西完完全全的相信.....唯恐天下不亂嗎?
好歹也用自己的常理推斷一下.....別像個小孩一樣

除了樓上大大提到的"失蹤"難以認定外(目前檢察官也從寬認定,來開立死亡證明)
帶著死亡證明以及戶籍謄本之類的去辦理,有啥理由需要本人來辦理?


真正的問題在於許多人連身分證明都沒來的及帶出,這個就需要戶政單位多加油來加速辦理
哇靠~哪一家業者
我好想親眼見到那個客服
順便問候那客服一聲~鰓拎涼
真的冷涼卡好~天國投胎的阿天
不給退的話也沒關係啦
反正"本人"也會付月租費和通話費的啦
拿一疊冥紙客服請他們點一點
告訴他們多的就不用找了...

吸血鬼...
連死人錢都要賺
勿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電信業者是對的。本來就應該要出死亡證明書。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記者 只是為了 想強調 家屬 到處因為流程被刁難,
而刻意挖新聞吧...

本來就是拿了死亡證明 再去辦停話吧
id2437 wrote:
電信業者是對的。本來就應該要出死亡證明書。
又一次搞不清楚狀況就來亂放炮~

如果電信業者是要求死亡證明書,那本來就是對的(本來就應該是這樣做),有人說這樣不對嗎?
樓主說的是新聞報導:要求本人辦理…

或許你可炮新聞記者搞錯了、唯恐天下不亂…但是無論如何,整個新聞中都沒提到「死亡證明書」!
請看清楚一點再來發表高論好嗎?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本來就要本人辦理,不然隨便路人都能你停話了。

且人如果過世,該繳的費用 & 違約的費用,就該繳。

除非該名親人沒有財產,你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我就是如此)

不然一個人打0204打了幾萬塊,忽然過世了,錢就不用繳?

你當電信業者佛心來的嗎?




我覺得這一點也不扯,只是大家心中都認為死者為大罷了
抬棺太嚇人了,也不符成本
牌位去就行了吧...
╭♂帥哥→駿╬═ wrote:
罹難者親人想替罹難者辦停話

但業者要求要本人.......


既然這樣...那就把手機當亞太用....

狂打...不要繳...他們就自己會停話了啊!!!

在這期間...先把財產都過戶過來...再來拋棄繼承....

如果要收錢...叫他去跟罹難者收啊!!!
在所有新聞裡,
失蹤的人只有幾十人....
你覺得政府會給那些可能因土石流失蹤的幾百人任何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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