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5646 wrote:沒說不可以討論, 但...(恕刪) 我並沒有期待發一篇文就能成功修法,但希望逛到這版看到這篇文的人能想一下,我們除了捐款捐物資之外,還有機會能經過修法給予他們更大更多的保障.當有很多人有類似的想法時,推動修法就容易成功,成功後才能真正保障那些小朋友的未來無虞.
如何修法?雨量已近3公尺誰都擋不了,看看2001台北市的納莉颱風,當時號稱四百年來最大雨水量的納莉風災(印象中是1000mm),當時台北市多慘阿,人民如何撤?幾乎所有地下室皆淹沒,財產損失難以估計...而當時的馬市長更在颱風來襲當前,還頻頻到中南部輔選(http://issue.udn.com/mayor/np5-2.shtml),說實在的....1路走來...風災/貓纜/內劫/sars...加上這次...唉...他做的實在太爛了...
yy8088 wrote:如何修法?雨量已近3公尺誰都擋不了...(恕刪) 雨量大是事實,誰都擋不了也是事實,但不代表一定要死守家園.如果能在颱風警報或停班停課消息發布後就大舉撤離山區居民到都市避難,那些罹難者中有大多數是不會死的.也許後撤的都市也會淹水,但和土石流相比,孰輕孰重應該很清楚.並不是拿總統當箭靶大家罵到爽就可以解決問題.我的想法就是要先有強制撤離的法源以劃清權責,並且有相關的計畫事先演習(有了法源也才好編預算執行),而不是現在這種中央丟下一句撤離後就不管,地方兩手一攤說窒礙難行,中央地方互相推諉卸責的狀態.
過度開發..... 一定的結果!!小林村 都講台語耶!!樣子就是平地人進去的!!發展 甲仙 根本就是個錯誤!!之前還 沾沾自喜, 電視還報導~~國土規劃要重新檢討了沿海低於海平面 與 危險山地 都要 放棄~~鞏固 有高價值區域颱風一個會比一個可怕~~台灣為什麼 頭小 身體大呢~~ 嘉南以南!!就是 雨水沖刷造成的, 瞬間大雨量 一定南比北多!!花錢... 整建... 過1~2年再壞一次, 然後國家在花數千億拯救, 錢哪來~
個人覺得台灣山地的現狀已經需要重新整體規劃 避免不當開發導致水土保持破壞山區土地只宜租用 並限定屬於工作範圍 開發亦必須申請並合於使用規定在土石流災害警戒區內居民 必須配合事先疏散工作區與住宅區要規劃清楚 以防範類似莫拉克風災等的嚴重災害。
很簡單的方法 山區道路壞掉都不用修沒有道路 如何開發山坡地根本是過多的道路開發 釀的禍久而久之 就沒人去居住了----------強烈建議修法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撤離 -->不是有法就可怎樣....這種人跟馬一樣的思維 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如何撤離?
kimoshi wrote:強烈建議修法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撤離 -->不是有法就可怎樣....這種人跟馬一樣的思維 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如何撤離? 我內文有寫要事先規劃與演習啊.不然每次颱風就讓居民死守就可以解決嗎?
虎斑貓 wrote:我內文有寫要事先規劃與演習啊.不然每次颱風就讓居民死守就可以解決嗎? 寫的在詳細都沒用法律到落實 這中間有一大段距離你如何確保 能確實的被執行?, 這些要花的成本更別說 一個颱風 影響到10萬人好了每次大規模的撤離但撤離過程中發生意外 誰要負責?
kimoshi wrote:寫的在詳細都沒用法律到落實 這中間有一大段距離你如何確保 能確實的被執行?, 這些要花的成本更別說 一個颱風 影響到10萬人好了每次大規模的撤離但撤離過程中發生意外 誰要負責? 只要撤離的成本低於預期救災的成本,就應該也值得去執行.有法源依據,至少能依法辦理,總是比現在不是出一張嘴就是互踢皮球來得好.撤離時的意外方面可以投保,每次下令撤離時政府都支付保險費,如果撤離時發生意外則由承保的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