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k753 wrote:
認同你的講法
但...(恕刪)
所以我才說要有退場機制,我不是看不起任何人,考進去了,就要符合規範,訓練結訓時,體能該要有的水準,就一定要達到,沒有商量的範圍,若是遇到生理條件問題,只好補考。你也點出了我想說的,通知救災,來的結果是一個背不動,跑不快的隊員,那我不是要眼睜睜看著悲劇發生嗎?...就像我心中一直存在一個疑問,自從警察開始釋出名額招考之後,就有了很多女警,不管是一般警員或是女刑警..但要是晚上執行巡察勤務或是一般的例行巡邏,女警有辦法單獨制服歹徒嗎?開槍嗎?....我沒有輕視之意...但我相信很多人有遇過晚上臨檢,請回想一下,盤查的都是男員警居多,而有看見女員警,只是女員警都是站在安全的警戒線之後...,換個角度想,今天要是我為分局長或是小隊長,我要是讓女員警出事了,這樣社會觀感一定不好,而個人的績效也@#@$$%%...能讓她在局內處理文書,白天安排巡邏,或是坐在值班台前接電話,讓女員警可以退居第二線,減少出包機會,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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