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1432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昨天(8...(恕刪) 不是很清楚樓主朋友的真實情況。但是縣政府跟移民署間電腦沒有連線是確定的,限制出境不是電腦登一登就可以的,需由相關權責單位發公文到移民署及海巡總局,才能限制出境。個人猜測,應該是樓主的朋友查詢時,縣政府已做出限制出境的處分,但是公文尚未到移民署,所以還未完成限制出境,移民署才會答覆可以出境,但是等到真的要出境時,已經完成限制出境的程序,所以無法出境。
就當他是時間差但台北縣政府錯誤的限制出境((我朋友明明在學 卻將其當作未在學))造成我朋友極大的損失到底是憑什麼台北縣政府可以這樣任意的將我朋友限制出境 也未通知我朋友本人況且我朋友在學期間每次出國都要跑移民署蓋章 每次都要繳付在學證明在學四年期間 至少有10次以上吧 台北縣政府到底是在想什麼??
s61432 wrote:就當他是時間差但台北...(恕刪) 限制出境並不會通知喔@@因為通緝犯也被限制出境,很多通緝犯也都不知道他被通緝常常就這樣落網所以移民署不會去通知通緝犯限制出境的事情還有海關不等於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