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知主旨:行政院函,為悼念88水災罹難同胞,全國各機關(構)、學校於98年8月22日至24日下半旗3天,請 查照。說明:依行政院98年8月20日院臺秘字第0980092588號函辦理。各單位如有懸掛國旗,請配合辦理下半旗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