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猛 wrote:
緊急命令=國軍不用申請 直接派出直接救災..
災害防制法= 需要申請..
派兵須申請 立委轟:人都死光了
而且很多東西不用申請 就可以直接使用!!例如物資...
救人還要講預算?要算救一個人多少錢嗎?
要先想今天受困的人如果是你的親人呢?
有這麼簡單哦,那我們以阿里山為例好了,國軍不用申請,直接派出救災。結果到了阿里山,發現全台灣的部隊都在阿里山集結,災民可以在阿里山閱兵,是這樣的意思嗎?
你講的預算啦, 物資啦等等等等,甚至連後備動員,救災防救法都有規定,毋需動到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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