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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請要求頒布【緊急命令】的人說明一下【災害防救法(已修正)】與【緊急命令】哪裡不同??

linerhwa wrote:
請容小小行內人回應一...(恕刪)




您的意思是 台北會有一群嚴謹的人出發嗎
阿pentax wrote:
您的意思是 台北會有...(恕刪)


不是早就已經出發了嗎?民間救難組織都已經
去過又回來整補再出發了!
台北市消防局派的救難隊也看過出發的新聞吧!
還問這種問題?
如果你是不懂我的說法,容我再闡述一下!
我也認為【災害防救法】已經夠用了,
實在不需要發緊急命令,因為人、車、機具
在【災害防救法】的規範下都不會缺的,
(你有收到有人拒絕去救災的訊息還是觀察到
這種現象嗎?)但像直升機這種機具用緊急命令也不會
變出幾架出現的!
在水未退、路不通,老天不幫忙的狀況下著急是
人之常情,但也請大家盡量冷靜下來。
如同我在別處PO的: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我不相信會有人不去盡心盡力救災的!
災害防救法的問題在於主管機關..

到底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

內政部能調動這些軍人嗎?...

所以災害防制法的第四條定義主管機關就定義的不清不處

就像88水災一發生,誰要去掉動國防部的軍隊來救災..

國防部會鳥你縣市長嗎?..國防部會鳥你內政部長嗎?..

到最後,縣市長會連消防隊與警察都叫不動,內政部也搞不定軍人...

就形成目前這種鳥狀況,找不到人負責...

緊急命令的優點在於由總統或立法院與行政院公布..

主管機關看起來不是行政院就是總統..

這本來指揮緊急災難的救助,由這兩個大頭去講最有用...

高雄縣長能把台北市的消防隊調過來救災嗎?.還不是得總統講話..

所以災害防制法本來就是一個踢皮球法案...踢來踢去,到現在現場救災,到底聽誰的?

其實這個「災害防救法」真的屬於霧煞煞的一個法。懂得人到底有多少,說真的連各縣市政府首長都不太懂吧!

這次88水災發生的前因是什麼??就是莫拉克颱風,所以當颱風一發生有可能災害時,其主管機關(也就是當家的)就是內政部。

當然各縣市政府也會有各縣市政府的防災應變中心(如台北市、台南縣、屏東縣).....縣市政府指揮官就是各縣市長。因為他對這個區域最為瞭解,而每個縣市災害狀況也不同,所以用區域來分割比較有時效性。這就是他的精神。

請注意第29條:「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指揮官應指揮、督導及協調國軍、消防、警察、相關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後備軍人組織、民防團隊、社區災害防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 」

也就是縣市指揮官(縣市長)去指揮他可以管得動的屬下單位。國軍或是它非管轄單位,他只能去協調。

如果協調不成怎麼辦(如這時需電力搶修,要台電協助)??台電歸經濟部管轄,因為縣市政府與經濟部隸屬不同架構,這牽扯到跨單位的問題!

所以他可以跟「業務主管機關(也就是管風災當家的內政部)」請求協助解決。內政部與經濟部部至少平行單位比較好協商。

請再看第34條:「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該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主動派員協助,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之請求,指派協調人員提供支援協助。」

也就是這次這次南部縣市政府跟本已經無法因應災害處理了,主管機關內政部就需要下來做鎮了。

再來看也是第34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

因為業務主管機關也無法因應了,這時需要申請國軍,跟誰申請?國防部或是反應到三軍統帥啦(我們的偉大馬總統啦),因為國軍是特殊單位,所以國軍還是要接受命令才會執行任務。

這就是災害防救法層層架構的精神。是由下往上,屬於被動的,比較講法理。所以「支援」的時效性會比較差,但好處是當屬於小災害或縣市政府可以控制時,由區域直接解決,「救援」的時效性可能比較好。

至於緊急命令,它的處理時效性以及執行力完全不一樣,是由上往下,比較偏向「獨裁」,命令一下達,全國都要共體時艱,我要跟你徵收重型機具還管你同不同意,誰還跟你講法啊!直接接管少囉唆。人民對於總統直接頒佈緊急命令只能乖乖的接受。(沒辦法,政府要顧大局啊!),完全是主動出擊。

請問一下,現在的狀況南部縣市政府能夠處理嗎??內政部能夠處理嗎??都已經第幾天了??身為總統及三軍統帥難道看不出來嗎??「苦民所苦」不是靠嘴巴說說就可以。各縣市政府對於「災害防救法」都摸不著頭緒,總統還不跳下來親自接管指揮做鎮??有啥好怕的,只能證明不沾鍋就是不沾鍋,而且還是個超級不沾鍋!!
axr6902421 wrote:
災害防救法的問題在於...(恕刪)


第四條主要講的是任務編組。

比如作戰時,金防部、馬防部、澎防部都有司令官(就如同縣市政府),採獨立作戰。

而此時陸軍總部的總司令就有如現在的中央內政部。
其實這個「災害防救法」真的屬於霧煞煞的一個法。懂得人到底有多少,說真的連各縣市政府首長都不太懂吧!
應該不會,每年萬安演習時大都會配合實施!至少台北市會!

當然各縣市政府也會有各縣市政府的防災應變中心(如台北市、台南縣、屏東縣).....縣市政府指揮官就是各縣市長。因為他對這個區域最為瞭解,而每個縣市災害狀況也不同,所以用區域來分割比較有時效性。這就是他的精神。

請注意第29條:「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指揮官應指揮、督導及協調國軍、消防、警察、相關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後備軍人組織、民防團隊、社區災害防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 」

也就是縣市指揮官(縣市長)去指揮他可以管得動的屬下單位。國軍或是它非管轄單位,他只能去協調。
副指揮官就是後備指揮部指揮官!軍方隨時配合需要呀!

如果協調不成怎麼辦(如這時需電力搶修,要台電協助)??台電歸經濟部管轄,因為縣市政府與經濟部隸屬不同架構,這牽扯到跨單位的問題!
不是的,縣市政府下轄各局處科室各有各管轄!各節制!

再來看也是第34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

因為業務主管機關也無法因應了,這時需要申請國軍,跟誰申請?國防部或是反應到三軍統帥啦(我們的偉大馬總統啦),因為國軍是特殊單位,所以國軍還是要接受命令才會執行任務。
如果只是需要一般的兵力如清淤等就不需要,如果像這次需要空特或海軍直升機這種特殊的單位才需要!

至於緊急命令,它的處理時效性以及執行力完全不一樣,是由上往下,比較偏向「獨裁」,命令一下達,全國都要共體時艱,我要跟你徵收重型機具還管你同不同意,誰還跟你講法啊!直接接管少囉唆。人民對於總統直接頒佈緊急命令只能乖乖的接受。(沒辦法,政府要顧大局啊!),完全是主動出擊。
問題是現在不是沒機具沒人力呀!所以不需要呀!你有接收到有人抗拒救災的訊息嗎 ?
請問一下,現在的狀況南部縣市政府能夠處理嗎??內政部能夠處理嗎??都已經第幾天了??身為總統及三軍統帥難道看不出來嗎??「苦民所苦」不是靠嘴巴說說就可以。各縣市政府對於「災害防救法」都摸不著頭緒,總統還不跳下來親自接管指揮做鎮??有啥好怕的,只能證明不沾鍋就是不沾鍋,而且還是個超級不沾鍋。
你說他法匠也罷如何如何也好,我不認為各縣市政府對於「災害防救法」都摸不著頭緒,
只要水沒退,老天不幫忙,我們能怎辦?只要水退了大型機具可以動工了,
事情就會看起來比較有進展了!
我還是一句,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我不相信會有人不去盡心盡力的救災!
linerhwa wrote:
其實這個「災害防救法...(恕刪)


我這樣說好了!你知道為啥要成立業務主管機關??就是為了解決跨單位的問題。

誰對救災最為瞭解??就是消防署。

但為何風災主管歸內政部,水災主管歸經濟部,土石流主管歸農委會??災害發生時消防署最有實戰經驗,為何不由他來指揮?因為就是要解決跨單位或是層級的問題。

當水災發生時,經濟部他懂該如何緊急應變嗎??不懂。消防署有辦法跟交通部要到資源嗎??交通部會賣帳嗎??

但是他可以透過此刻的業務主管機關(如水災發生時的經濟部)反映,經濟部跟交通部至少平行單位,比較有辦法溝通協調要到他需要的救災資源。

當初這些救災編組時我覺得很奇怪,為何要由這些非救災部門來作業務主管,原來就是解決跨單位或層級的問題。

你說軍方可協助配合,軍方是特殊單位,不是縣市政府要支援就支援,沒有接到命令,誰敢動啊??

縣市政府當然可以管轄他下面的,但是有的資源非縣市政府可以拿到的,他必須請求上面來協助。比如說要封橋,這條橋歸交通部管,當然還是要交通部同意才有辦法啊!縣市政府沒這麼大啦!

你說「如果只是需要一般的兵力如清淤等就不需要,如果像這次需要空特或海軍直升機這種特殊的單位才需要!
」,請問一下,空特或直昇機誰有,國軍資源最多,難道不需要請求協助嗎??

你說「你有接收到有人抗拒救災的訊息嗎 ?」,假設我有重型機具,我為何要借給你??大不了給你依災害防救法的罰則連續罰款,我錢多的是不行嗎?

你說「只要水沒退,老天不幫忙,我們能怎辦?只要水退了大型機具可以動工了」,請問這些東西整備了嗎??有集中管理嗎??相關的油料備妥了嗎??相關備料零件備妥了嗎?還是等到水退了,這時才開始整備??
應該不會,每年萬安演習時大都會配合實施!至少台北市會!-->只是表面做做樣子而已吧,真要碰到大災害管用嗎?台北會那全台灣都會嗎?標準的以台北為中心看台灣!請問這次台北市發生很嚴重的災情嗎?

副指揮官就是後備指揮部指揮官!軍方隨時配合需要呀!-->緊急命令時軍方只聽三軍統帥的命令,做任何事不會像現在這樣各唱各的調...

不是的,縣市政府下轄各局處科室各有各管轄!各節制!-->台電台水是會直接聽縣級單位的指示嗎?要不要先搞清楚這些單位的直屬長官呀?若縣級單位各有管轄各有節制的可以指揮這些中央級的單位,台南縣長也不用公開批評台水了...

如果只是需要一般的兵力如清淤等就不需要,如果像這次需要空特或海軍直升機這種特殊的單位才需要!-->若發布緊急命令,總統直接派不同兵種到各地支援,縣市政府不需要花時間去聯繫不同兵種不同單位及不同人力的調配,不然救災視同作戰是喊假的嗎?統一調配會比各自調配來的有效率!

問題是現在不是沒機具沒人力呀!所以不需要呀!你有接收到有人抗拒救災的訊息嗎 ?-->你確定現在不缺機具跟人力嗎?直升機缺不缺?橡皮艇缺不缺?特種部隊快速進入災區救援的人力缺不缺?有人跟你說有人抗拒救災了嗎?不然為了支持你前面的論點,突然冒出"你有接收到有人抗拒救災的訊息嗎 ?"這句話是蠻奇怪的...

只要水沒退,老天不幫忙,我們能怎辦?只要水退了大型機具可以動工了,
事情就會看起來比較有進展了!
我還是一句,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我不相信會有人不去盡心盡力的救災!-->我們為何不能怎麼辦?黃金時間難道是隨便喊喊的喔?還是等人都完全沒救了再去收屍?相信你也知道一樣米百樣人吧,有人不想扛責任,只好想辦法推責當不沾鍋呀,不然第一句話應該是先道歉然後趕快行動,而不是第一時間去指責別人的不是,因為只有心虛的人才會以指責別人做為自己心安的假象!

lchhank wrote:
請問一下,現在的狀況南部縣市政府能夠處理嗎??內政部能夠處理嗎??都已經第幾天了??身為總統及三軍統帥難道看不出來嗎??「苦民所苦」不是靠嘴巴說說就可以。各縣市政府對於「災害防救法」都摸不著頭緒,總統還不跳下來親自接管指揮做鎮??有啥好怕的,只能證明不沾鍋就是不沾鍋,而且還是個超級不沾鍋!!


那可以請南部縣市先開個記者會,承認這次災難已經超出縣市政府的能耐,縣市政府無力處理,願意將權力交出來統一由中央政府來行使嗎?

總要先承認自己無能,才能說服得了別人,對,台灣碰到這個災難需要行使緊急命令才能脫險啊。
為什麼一堆人會要馬政府頒布緊急命令
原因就是馬政府的救命速度很慢 現在還有一堆同胞困在山裡
還在那邊抱著災害防救法發燒 在人命關天的時刻 還要依法辦事 硬是不肯直接指揮國軍大量投入救災中
不過都那麼多天了 以馬英久這種態度就算發布緊急命令 他還是不會做什麼重大決策啦
發布緊急命令只會更顯出他的無能 幹麻搬石頭砸自己腳
這種作為以後歷史會有定論 只不過苦了台灣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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