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災民處置方式和一般無力負擔或是要賴帳的是要不同處理方式
3、我想表達的是一家財團法人按照衛生署的規定每年要提至少5%的盈餘當公益基金,且平常他們的帳務處理也有一定的流程SOP(例如無力負擔或是要賴帳的),他們社服室一定可以解決,再次強調,他們行政人員對此議題沒掌握住,1、他們是否有問過社服室主任 2、院長是否知道,還是醫院高層知道後授權帳務人員追討?3、還是基層人員自作主張來追錢??
4、地方政府一定有錢,但在這結骨大家忙得出去救災安置災民收容物資,還要應付這詢問錢要誰負擔的事情,你不會覺得有問題嗎?
5、各位可以去看看每家財團法人的5%基金如何運用或作帳,你就會覺得問題很大,有多少錢用在弱勢家庭上面??
6、最後處理方式:請該人去問社服室,如要政府出,就把收據送來。
7、做公益或者以營利為主自行選擇,好的議題是可以提升醫院好名聲及聲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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