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小林村,在8/7就已經被農委會列為紅色警戒,以標準SOP來說,應該要馬上撤離
公文層層旅行下,也在8/8早上通報到小林村了,高雄縣消防局都『建議』撤離了
但在鄉長,村長等人的『研判』下,而不撤離

(SOP都已經說要撤離了!消防局等公權力單位卻不做決定而讓非專業的村長等做決定?)
昨天聽到一個CALL-IN的民眾,真的很有見地
台灣應該要朝向他說的內容那個方向去努力,
像這種有土石流淹沒危機的村莊,遷村並不是說遷就可以遷的(很多種因素),
那至少要全村人員造冊列管,並在附近安全地區建立一個庇護所,裡面至少要放2週的乾糧存糧.飲水及藥品等,日本的機制就是如此,一有災難就可以馬上集中到庇護所避難等待救援,這樣連救援也比較容易,至少這是現在馬上立即可做且又比較省成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