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看不懂新聞在寫甚麼,有人可以解釋一下?
1.北市欠健保費, 原因是覺得投保人口並非居住人口
--> 這個爭議竟然可以讓市府欠八年還在累積? 是否第一年就應該要把爭議的部份協調一下才對. 覺得制度不公就可以拒繳, 那人們納稅可以說覺得計算不公就拒絕納稅? 即便是居住人口與納保人口不符, 但台北縣跑去台北市上班, 也是會對台北整體收入有幫助. 有預算做工程, 沒預算清償積欠健保費, 這種邏輯真奇怪.
2.為何北高兩市都拒繳, 這兩個地方是全台灣醫療資源最多的地方
--> 那其它縣市可以拒繳? 看了新聞說健保漏洞幾百億, 北高積欠也幾百億, 追回欠繳款項不正解決問題.
3.市府欠繳健保費用, 與縣市統籌分配款為什麼扯得上關係? 是因為健保的財源除了我們繳的健保費用外, 縣市政府還要依照投保人口數目從統籌分配款中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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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算窮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