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工可拒絕出勤,"按規定"雇主不能依此處份你二、如果決定要出勤,搭計程車真的比較好,雖說每個人路程不同,但有那麼難解決嗎 ? 如果這事對你真的算是很難處理的事,那...也別抱怨了,依你的能力要跳槽也許不太容易,繼續做吧
宣佈停班停課指的是公家機關與教育部所管轄的各級學校,以上皆聽命於人事行政局,至於私人單位,恐怕還是要依照各公司的決定,******************************當然,這是人事行政局管轄公家機關的命令,你是私人機構不適用!一片綠的公司也是,即使可以走也必須留到最後表示忠誠度。以上是不負責任說明,如有雷同概不負責!
上面都有人說了現在是資方市場所以不管怎樣,這些都是「個案」公司可以想很多方法就讓這「個案」變成沒事而且一點也不違法勞方權益?算了吧,我從來就不期待公司會有啥善意公道還是良心以前在號稱工會最健全的台塑企業都見識了工會是怎樣的被摸頭更覺得台灣勞工還真是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