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太誇張的中華郵政.掛號都會遺失喔..)..掛號包裹遺失後跟我說郵局一天有幾萬件的郵量...掉個五六件是正常的.....過程要寄送人自行追蹤...

VINCENT0829 wrote:
追蹤號~~~5135...(恕刪)


媽,我在這
你看到了嗎?
我已經準備好雞排跟奶茶了
你先確認買家有無收件,如無,先退還款項給買家,再跟郵局確認是何種情況
如果是已經完全找不到,到警察局報案,因為郵局跟你說商品是被偷走的
然後將手機的IME碼提供給警察,警察會發函給各電信業者建立檔案追蹤
如果有人利用此手機發話就會被列管,電信業者會有發話號碼當時的手機IME碼
電信業者依來函將資料提供給警方後,警察利用比對確認,如果是你失竊手機
警方依據電信業者利用基地台定位鎖定發話所有人位置,通知當地警網收網
但是有可能發生以下情況,可能警察太懶了,可能手機不開機使用(當收藏品)
可能手機IME碼被竄改,可能手機不小心被車壓爛了,可能因素...太多了。
依據郵局營業規第212條....
國內掛號包裹及國內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以下列規定為限:
一、單件包裹以重量計費者及國內快捷郵件:
(一)五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二)超過五公斤至十公斤者,不逾新臺幣八百六十五元。
(三)超過十公斤者,不逾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二、單件包裹以外箱尺寸計費者:
(一)長寬高合計不超過八十公分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二)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八十公分不超過一百公分者,不逾新臺幣八百六十五元。
(三)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一百公分者不逾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所以,價值超過1,155元的商品,建議還是使用宅配(理賠最多2萬元)。
VINCENT0829 wrote:
實在是太生氣了......(恕刪)


我今年年初到郵局寄EMS快遞一個HANDLER到美國, 結果也是遺失了, 快遞送了半個月, 後來朋友急著問我說東西呢? 因為他是用PAYPAL給我錢請我在台灣買的, 我就把當初的單子找出來, 拍照寄給朋友, 朋友在美國拿著單子準備到當地的EMS大幹一場的時候, 美國的郵局竟然把HANDLER 拿給我朋友...
VINCENT0829 wrote:
追蹤號~~~51351724100070

有一個有到達大社的~~~
我問客服...
那是另一個人寄的~~~因為他們的追蹤碼會重疊~~~

.....


這個有夠瞎
母阿!
我要上報了
yapi1101 wrote:
依據郵局營業規第21...(恕刪)


他的應胎是宅配單吧

宅配才有這種單號

而包裹會有寄送及寄達的郵遞區號
VINCENT0829 wrote:
實在是太生氣了......(恕刪)

高價品被郵局弄丟
這很正常啊
只有監理所寄出的公路偷拍罰單
才不會掉好嗎
neternie wrote:
高價品被郵局弄丟這很...(恕刪)

哪裡正常?
有相關數據佐證?
我也有遇過

我還遇過 查了號碼 東西應該從台中寄到台北
可上網查流程寄到哪我忘記了 還投遞成功 當下都快瘋掉了

後來隔二天東西到了 就忘了這事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哪裡正常?有相關數據...(恕刪)

每一張我跟愛車合照的英姿都沒遺漏
這樣算嗎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