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教小弟那種很多引言要怎麼用啊?不然現在路邊到處一堆汽機車違規停車,是不是大家都可以任意把那些車撞爛?朋友以前有過一個例子開車因為精神不濟, 撞到停在路邊紅線上的車子結果告訴警察, 因為要閃一輛機車才撞到路邊的車所以違停的車主要賠償朋友的車......在下會騎機車,也開汽車!我常會發現很多機車騎士都喜歡''擠擠樂''!明明剩下半部機車的位置,卻硬要擠進去!結果咧~不是前面就是後面的車會被刮到!那....試問這該找誰索賠呢?大大說的小弟也心有戚戚焉但是台灣的機車停車位就是那麼少亂停又會被拖只好"客休"啦所以這個例子看來還是要看警察大人才準了
可是機車亂停 出不來 才會不小心撞倒它如果是惡意應該沒人這麼無聊如果是不小心 機車要認賠我是汽車族 我時常出不來 把他們拖出來車主看到又不好 不拖出來又會出不去換成機車族的時候 基本上 聰明的我 不會去停汽車格 已停汽車之前後邊
我也是機汽車都使用的駕駛,平常工作日都是開車趴趴造,假日不用開車才騎機車,常常在找停車位時,好不容易遠遠看到車位,靠近時才發現停了3台機車,尤其是三重蘆洲一帶,也許是人口較為密集,民眾的素質參差不齊,有些一看就知道是故意停汽車格的,大剌剌的停在正中央,看了就很想用力的給他撞下去,你旁邊的機車格一堆,為什麼不規規矩矩的停在那裡,是瞎了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