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tt有看到人解釋了,他並沒有被取消"公務人員資格",他只是被他原本的雇主(北市政府?)開除而已只要刑期屆滿後,有單位願意再用他,他就可以繼續當公務員囉,只是年資好像要歸零。只是一般常理上應該是沒有公司會再續聘手腳不乾淨的員工吧!而且還是真的有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