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這樣的行人我該禮讓嗎?

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算闖紅燈也是無敵狀態…
忍一下吧!當然若是你想承擔100%肇事責任也是可以的。

佛貝魯男爵 wrote:
拿起你後車廂的好折凳

好折凳?我認真想了想,我後車廂有兩把雨傘,一條擦車用的毛巾.
好像拿出來嚇小孩,人家也不會鳥我.
車子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行人尊重車子『快速』通過

這不就是需要互相設想的『必備常識』嗎?

樓主反應的這點,的確台灣普遍存在這個現象

奇怪勒,你行人是多大,如果你慢慢走,後面的人都不用過了是不是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沒關係,大家來搶道,看誰技術好
其實 我都沒機會遇到

不然我都很想對他們說

「跑起來啊 慢慢走咧」
靠很近靠很近靠很近,
但是不要撞到或碰到,
然後狂按喇叭!!


不知道有幾個人這樣還受的了?


(前提是只對白目的過路人用喔,不要搞錯對象了!)
撃っていいのは、撃たれる覚悟のある奴だけだ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闖紅燈也一樣。
要按喇叭或摧油門嚇他都可以,但千萬不能碰到對方。

節錄內容:
「絕對路權」就是行人要走人行道,不能任意行走在車道;汽、機車也要依道路標示分道而行,如果走在不屬自己路權的道路,就觸犯到他車或他人路權,一旦發生事故,違規者就必須負擔絕大責任或全責。

車鑑會說,一般人都認為紅綠燈是行人與車輛通行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在「絕對路權」概念下,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絕對路權」,紅綠燈只是行車管制號誌,管制車輛,不管制行人,行人就算闖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



覺得不合理的人可以賭看看,後續告訴我們判決結果!
有渦輪的話...來個原地洩壓吧.....哈哈哈...不過有可能會被拖下來打


絕對路權是這樣嗎...小弟不知道

但這樣,不就變相鼓勵行人闖紅燈嗎?

這個建議不知道好不好

建議行人穿越的紅綠燈通通改為15秒

這樣行人應該會用跑的通過

如果有老弱婦孺可以按一下電線桿上的按鈕

秒數再增加15秒
lapdswat wrote:
這在各大路口都會發生...(恕刪)


中部地區不會發生

因為中部人開車都很快

行人不想被撞

所以都會快速通過@@

人權高漲的隱憂,行人禮讓是應該,但是行人也要知道快速通行,

慢慢走==要不要停下來喝杯咖啡再走

又不是阿婆說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