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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年假規定?已爬文!

你誤解了吧
2008.01.01 到職
2009.01.01 滿一年
2009.01.02~2009.12.31(這可放7天特修)

特休.............

我們公司從沒聽過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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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alk77 wrote:
你誤解了吧
2008.01.01 到職
2009.01.01 滿一年
2009.01.02~2009.12.31(這可放7天特修)
(恕刪)

您是在跟我對話嗎?

我沒有誤解喔!
2008.01.01~2008.12.31就滿1年了
所以2009.01.01有7天特休並沒有錯喔!

9131046 wrote:
爬過文之後對於下面這個條例感到疑惑

你以為勞基法在保護勞工嗎??????
勞基法的精神在限制勞工,保障資方
aristocracy wrote:
我聽你公司在鬼扯哩!...(恕刪)


這位大大的語氣真是正中我下懷阿

真的是相當超過!

mantalk77 wrote:
你誤解了吧2008....(恕刪)


我有去問過人事了

他的確親口跟我說

我要到明年才有得放



真是鬼扯!

順帶一提 公司好像跟01有合作耶

我會不會明天就被和諧了!
aristocracy wrote:
你可能誤會了吧!請參...(恕刪)


喔喔喔 相當感激你的連結

這樣我就可以去環島了!
我們公司的特休都是從到職日開始計算的喔
聽起來我們公司還蠻好的欸~XD
舉例:
2007年6月26日到職
半年後2007年12月26日~2008年6月26日期間有新人特休3天 (不可遞延)
滿一年後2008年6月26日~2009年6月25日期間有特休7天 (一年後沒用完可遞延一年)
上班族四不一沒有: 不懂要問,不會要學,不爽要忍,不行要撐,沒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
這麼會算的公司,就算給你特休,也不會讓你請,應該更不可能讓你請長假,

那花那麼多精力去爭取有用嗎?
我公司是完全沒有特休這種東西的...

請假就是要扣錢,不請假也沒有全勤獎金,

不過金融風暴時也沒趁機減薪就是了~
這世界從不缺自打嘴巴的人和牆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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